根据粤司办【2008】236号文件《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变更登记决定书》,准予本所机构名称变更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。我司法鉴定所于2008年6月26日,正式使用新的司法鉴定所公章、司法鉴定专用章红章和钢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