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书司法鉴定的业务范围:
一、笔迹鉴定
信函、票据、合同、委托书等各类文书上的书写内容、签名的同一鉴定,包括一般笔迹、左手笔迹、摹仿笔迹、故意改变形体的伪装笔迹及笔痕等。
二、印章印文鉴定
手工雕刻、挖补拼接、油印誊印、描绘、复印以及照相制版、复印转印、扫描打印等机具制作的印章印文的同一鉴定。
三、印刷文书鉴定
票据、票证、货币、信用卡的真伪识别;印刷文书的版式版别、印刷特征的分析鉴别;打印、复印、传真文书的同一鉴定。
四、污损文书鉴定
各类文书上被掩盖、涂抹、消退、添加及其他不易见的文字、图案的显现鉴定。
五、文书形成的时间鉴定
打印的合同、委托书等文书的制作标称时间与实际时间的鉴别、书写内容、签名时间的鉴定以及朱墨时序鉴定。
六、其他文书鉴定
人像鉴定、言语分析、文书材料分析等。
七、技术咨询服务
文书物证的成因分析及应用,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。